喜歡彈吉他的人都有一段屬於自己的音樂歷史,從一路來必聽的樂團專輯或影響至深的吉他手,卯起來聊都可以沒完沒了,聽搖滾樂20年,Nirvana算是前5年裡必聽的樂團之一,我著迷的程度,從寫了一首還沒譜好曲的詞就可看出一二:
Hey Buddy Kurt。Jimi Hendrix之於搖滾藍調,有如Nirvana與Grunge劃上等號,有人覺得Grunge樂風沒技巧,我覺得只要能令人沈醉其中搖頭頓腳,音樂刷刷chord又何妨,50年後若再次票選百大搖滾樂專輯,相信Never Mind還是能順利入榜,如果Kurt沒堅持他的樂風,90年代音樂就少了一段Grunge故事可寫,再次証明玩音樂的人都有偏執狂傾向,想起前幾天不經意看到電影"
依戀,在生命最後八天"的簡介:「只
有孤芳自賞的人才能成爲藝術家,如果不把自己想像成爲一切的中心,又如何能夠創作?」,……從現起要把自己當作世界的中心 XD!
改編歌曲是一個很好練習的機會,是創作的開端,,因為詞與曲原作已幫你準備完成,剩下就靠你用個人的想法詮釋,可以改快也可以非常慢、可以開心也可以令人很沮喪、可以從善如流也可以曲高和寡,可以4/4拍也可以6/8拍,音樂有趣之處即於此。